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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心火

作者:鸡丁爱马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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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尚笑笑。炉上本来煨着一只铜吊子的,他将火拨旺,取两只粗瓷碗,杵进茶饼、搁了枣桂、盐姜,将沸水倾进去,冲成热腾腾的茶汤:“喝罢!”

    宝刀与慕飞咕咚咚喝下,觉得周身舒泰、寒气全消,困意一发暖融融的上来,将碗还给和尚时,已经半闭眼睛、七倒八歪,给周公扯住衣角了。宝刀心上浮起一事,挣扎着问一声:“你自己要睡觉呢……”

    “小僧通宵侍药不妨。”和尚合掌答。宝刀根本没有听全,已经倒在褥子上呼噜呼噜睡着。慕飞紧挨着她,迷迷糊糊觉得触手柔软、鼻端也闻见女孩子的微香,心中有什么动了一下。刚刚在夜里取暖,挤得还要紧,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为什么现在会有?而且,到底算什么特别的感觉啊?他没时间去深究,转瞬间向周公投降,同去下棋也!

    和尚浮起微微的笑意,在木凳上坐下,拿过手杵捣药,口中轻声诵着佛经。月光淡淡,那手杵柄上镌着他的佛号:悟宁。

    宝刀醒来时,药室里除了她跟慕飞,再没有第三个人。慕飞睡在她外面,被她迷迷糊糊踹了一脚,痛得大叫:“你谋财害命哇?!”宝刀不同他噜嗦,满地转了一圈,和尚真的不在。桌上摆着个草编的桶子,里面传来香味,她忍不住把桶盖一掀,见里头暖着两碗杂粮粥、还放了两双筷子,想必是给他们准备的。

    慕飞老实不客气,操起筷子就吃,宝刀有样学样,筷子一戳,发现下面还埋着两只熟鸡蛋。

    “奇怪,和尚戒荦,可以煮蛋吗?”慕飞皱眉歪过头。

    “我们不是和尚啊!他是给我们准备的嘛。”宝刀啊呜啊呜吃完,看着慕飞碗里:“你不喜欢啊?那给我。”

    “切!”慕飞不再多想,先把碗里东西扒完再说。吃到肚皮饱饱,和尚还不回来,宝刀想等到他、向他道谢啦,慕飞想想今天得再去张邑转转,然后赶中午的车回桑邑,实在耗不起时间,抓着宝刀走人。宝刀临走把碗端端正正放在桌上,还诚心诚意的拜了两拜。

    昨晚那位和尚,真的曾出现过吗?她觉得糊涂。也许是什么神仙来救他们、甚至是爹爹托人照顾他们也说不定呢?

    他们乘过来的骡车,头天送货,第二天装了新货回桑邑,行程是早定好的,慕飞雇车时也已经说好,连来程带回程一并雇了,所以铜钱失窃,倒不妨碍回去,无非中饭没钱买馍馍,饿一些儿而已。

    “织锦是挤不进去了。纸的成本便宜多了,还能试试。张邑这里已经有三个大纸铺,层次很分明,”宝刀扳着指头算,“一个供官纸,一个供学纸,一个供质量较差的散纸……”

    慕飞本来就对纸业更亲切,顺溜地接下去说:“这三个,都是直接面对张邑居民的铺子。要论纸商呢,最主要有五个商行做纸品流通,其中只有两个规模算大。张邑本地需求纸张并不多,那三个铺子已经足够供应,做纸品流通的商行都是根深叶大的老字号,外地本来就有许多熟客,才能撑得下来。初来乍到的小商人,还是很难涉足。我可以尽量找找我爹以前的老关系,但还是困难。”

    宝刀长长叹了口气:“说到底,我们为什么要卖丝卖纸呢?卖馒头、卖馄饨多好,怎样都会有人来吃的。或者烧鸡、卤鹅……”呜,越说越口水淋淋。

    “丝是本城砥柱。纸则是文化、文化!”慕飞越说越底气不足,“喂,你往嘴里塞什么?”

    现在刚开春,什么野果都没熟,连榆钱儿都生嫩,还吃不得,宝刀见到一株野棠梨开花,只记得这花是可以舂了煮来吃的,从未见过有谁生吃,这时候也顾不得,捋了一把塞在兜里,饿急了咬一朵,听见慕飞问,分他几朵。

    “有肉就好了。”慕飞含着这清鲜微苦的花朵,肚子叫得更凶,情不自禁抱怨。

    车把式默不作声递给他们两块碎馍。

    什么样的人能狠心把这么两个孩子派出来挨饿?他很不理解,旁边冷眼看了半晌,忍不住主动伸以援手。

    慕飞欢呼一声,和宝刀一起狼吞虎咽吃上去,竟觉得比从前在家吃肉还香甜许多。太阳再次偏西时,他们总算活着回到了山乌槛。

    简竹就站在槛外,有三分像等他们、有七分像看风景。他们狼狈不堪的回来了,他也没其他话,转身就回去了。正是晚饭的点儿,厨房里敲起第三遍开饭钟,宝刀两人也顾不上跟简竹问安,像两匹小狼般冲进厨房,什么分号啊商战啊也不管了,且填肚子要紧!

    等抹干净了嘴,他们互相看了看,低下头,一前一后走到简竹门口:“师父。”

    “唔。”简竹一个人时,就不抹骨牌了,拈着棋子独自对着棋盘出神,随口道,“进来。”

    宝刀和慕飞在旁边垂手站了一会儿,他才道:“说吧。”

    “丝和纸都难搞,咱们能不能整点其他的呀?”宝刀快言快语。

    “或者……换个地方?”慕飞嗫嚅。

    “出去要小心。”简竹答非所问,“为省几个钱,把身体搞坏、或者遇上危险,算谁的?以后再不可舍本逐末。”

    训得有理,宝刀慕飞都答应着。宝刀又拿小指头勾他袖子撒娇:“师父,就不能换个地方、换个行业玩儿?”

    简竹摇头:“那里自有那里的好处,你们寻寻看,实在不行,我也还有个建议。”

    “哎?”

    简来方恰在此时,进来通报:归老总和他堂哥来了。

    归顺子那位写书的堂哥,名叫归明远。个子挺高,高得简直仓促了。好像他还没来得及睁眼弄清楚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儿,时光就忙着拉住他的手脚,把他像面筋一样狠狠拉长。他还没顾得上长出跟个子相称的肌肉,父母的厚望就把他压垮了。他的腰比女孩子还要细,微微弯着腰、缩着背,长年习惯于遵从长辈的呼喝,但最后,他父亲还是气恼至极地丢给他四个字评语:“一无所成!”他用窝囊废特有的逆来顺受姿势,接受了。像炉灰接受主人啐过来的唾沫。

    但是这个人身上,仍然有那么一点火星,是他自己也无法掌控的。这一点火星好像不是他自己生出来,而是从天上掷进他的心窝。正是这点火星,让他用学堂后门拣来的残墨、用邻舍丢弃的灰渣化成的墨水、用团起的棉絮、用拣来的马尾,一字一字、一行一行地写:

    “看这颗心都饱满成一颗鲜浓的石榴,负罪感一粒粒血淋淋的,只想叫谁捏碎了吧!你既然创造出这么一颗心……为什么不干脆让它碎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