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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爱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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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名花之盛美,称洛阳为无双。东青州而南越,曾不足以颉颃兹上代之无闻,始绝盛乎皇唐。尔其月陂堤上,长寿街东,张家园里,汾阳宅中,当春光之既和,蔼亭榭之载营。“

    朱常志只看了叶唐一眼,朝文蔚先生拱拱手就开始念他的文章了,根本就没有经过叶唐的同意,他也明白,这样有点没有文人风骨,但是没有办法,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叶唐一词已经让他有些颜面扫地,必须将脸面挣回来,作文章也是他一大拿手好戏,就不信那个小子还能让他再丢一次面子。

    朱常志问都不问就念文了,不仅是茗雪等人有些鄙视,就连卫子轩都有点看不过眼了,再没有风度,文人风骨还是要的吧?

    文蔚先生摇了摇头,眼中有极度失望之色,本来开始还是有些看好这个朱常志的,此时已无丝毫好感,看了叶唐一眼,见他有些发愣,心中就有点心疼了,这么好的孩子,你们两个大人何必一直跟他过不去呢?

    真是无耻之尤啊!

    文蔚先生愤愤不平的。

    亭子外边的人也有些轻视,林月桐,徐凌薇,李月,潘向菱,姜婉渝都忍不住要耻笑了,这个朱常志,也太无耻了,脸皮真厚。

    林妩皱着小眉头看看朱常志和华安,又望望叶唐,他的诗词很厉害,不知道文章如何呢?

    有点担心。

    “天宇旷霁兮丝遊,景物招人而事起。彼公子兮王孙,蹙逰龙于流水,绕兹葩而密坐,籍芳草而芊芊。感盛年之若斯,伤代谢之能几?尔则粉承日华,朱含雾雨。群蒂如翔,交柯如拒。凌晨并妆,对客不语。卫尉出婢子于罗帏,鄂君拥萃被于江渚。当其百蕊千芽,照耀朱霞,绿叶纷纭,望之转赊。“

    朱常志把脸仰着,望着亭子顶部,看都懒得看众人一眼,这个时候什么脸皮都不必讲了,‘念出来的文章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只要把这篇《牡丹赋》作完,相信别人再不会拿异样的眼光看他,只要有拿得出手的好作品,谁还能总是纠缠他方才的不要脸?

    只会是一时,无所谓的。

    “若儒生之授学,列女乐于绛纱。迨夫背户迎窗,上下甍簷,二三作队,矫矫愈鲜。飞燕进女弟于远条,夫人挟三国而朝天。锦瓣重卷,檀心飞屑;桑须夜殷,怒苞晓决。宛妇姑之反唇,似相稽而无说。则有若盛时合沓,诸娣从韩姞以同归;飒颜凋衰,汉主放宫人而憎别。风荐小爽,雨委微温。楚姝舞歇于章台,陈后泣罢于长门。“

    “亦有细加巨上,慎妃横逼座之势;紫侍黄侧,斑姬抗同辇之尊。或劲而昂,婕妤当逸熊于上殿;或翘而望,处子窥宋玉于东垠。既离以披,亦竞而骈。近不极态,远不尽妍。夫仿佛乎佳丽,意所想而随存。奚拔引之数株,可馨比而殚论。……“

    有声有色念了大约十多分钟,朱常志终于停下来了,此时,亭子里的人几乎都有些失声,外边也是如此,朱常志这篇文章古意盎然,将牡丹盛赞为天下无双之物,作的实在是好极。

    自古以来,牡丹就是文人雅士吟诗作赋的重要题材,牡丹别名鹿韭、木芍药、花王、洛阳王、富贵花,在前唐,牡丹更是艳压群芳,被誉为“花王”。”

    牡丹,端丽妩媚,雍容华贵,兼有色、香、韵三者之美,让人倾倒,这个世界前唐文人李裕《牡丹赋》就有云:牡丹,‘香浓而甲天下,色艳而誉古今;世学难详其贵,李佩细言姚黄;子华素笔绘,罗隐扇中题;感荷莲略圣洁,叹虚竹惟清瘦,幽兰虽美皆称素。惟余牡丹,贵而不娇,雅而不腻,洁而不俗,神而不傲。若言其珍当为魏紫,馥香浓郁,闻风十里;若言其贵当属姚黄;黄美丰姿,肌体腻润’,对牡丹极尽赞誉之词。

    朱常志的《牡丹赋》自然是比不上李裕的《牡丹赋》,但是文章作的也是十分之好,文蔚先生神色有些惊讶,这个朱常志,果然文采斐然啊!

    茗雪,李香君,卫子轩众人同样都是有佩服之意,朱常志能将文章作到这种程度,着实犀利。

    外边的人此刻也几乎没人露出嘲讽之色了,俱都开始敬佩起来,诗词不好作,但是这种古文就更不好作了,要让他们也作出这样一篇文章呢,几乎难如登天。

    林月桐几女此时脸上表情也很吃惊,这个厚脸皮的朱常志,居然文章作的这般好,厉害啊!

    林妩咬咬嘴唇,更是担忧了,那个朱常志这么厉害,叶唐不会要输了吧?

    很是担心了。

    望着众人的神态朱常志有些得意,叶唐这时候却是笑笑没说话,而是袖子一甩朝外边走去,众人本以为他要直接离开了,毕竟朱常志这文章就算是他们都没几个人作的出来,更惶论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了,但是没想到他却走到湖边去了,都惊奇起来。

    他是想不开想要跳湖投河自尽?

    “叶小子,你要做什么?”文蔚先生是很喜欢叶唐的,见他一言不发的跑到湖边去了,赶紧起身跟了过去,可别真想不开了呀?

    茗雪,李香君,卫子轩都跟了出来,卫子轩倒没那想法,叶唐就是个妖孽,而且很无赖,他才不信脸皮那么厚的人会想不开呢。

    倒要看看他想玩什么花样。

    外边的人都围了上去,林月桐,徐凌薇,李月,潘向菱,姜婉渝也全跟了过去,都有点想不明白他的用意。

    湖水清澈,荷花莲花娇艳欲滴,开的很艳,来到湖边,叶唐探手就折了一朵白莲花,朱常志的《牡丹赋》一念出来,他其实就有对策了,不就是作赋吗,小意思。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折下莲花之后,叶唐边走就边开始念,念到世人盛爱牡丹的时候,他已经走到林妩面前,而且把莲花递到她手上去了,小仙女一身白衣,洁白如雪,与白莲花一般都是那么好看。

    将莲花给了林妩,叶唐口中依然未停,一直念了下去,将北宋文人周敦颐那篇《爱莲说》原原本本念了出来,什么牡丹,什么菊花,在这篇《爱莲说》面前都是渣渣的。

    叶唐将《爱莲说》念完,在场之人全部都震惊了,极度震撼,文蔚先生嘴唇直颤,激动无比的问道:“此文何名?”

    “《爱莲说》,”叶唐笑道。

    “《爱莲说》,好个《爱莲说》!”文蔚先生语气都失声了,太激动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此等句子,与君子何异?几乎就像是在写他啊!他文蔚先生一直都是被世人盛赞为君子的。

    莲,花之君子者也,果然是花中君子也!

    莲花,同样是古往今来文人笔下高歌咏叹的对象,但大多数文人都是惊叹于它的清姿素容,并将其形诸笔端;而叶唐这篇《爱莲说》却独辟蹊径,通过对莲的形象和品质的描写,歌颂了莲花坚贞的品格。

    文章的前一部分,写出了莲花的高贵品质。首先,“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写出了莲花身处污泥之中,却纤尘不染,不随世俗、洁身自爱和天真自然不显媚态的可贵精神;其次,“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写出了它空管挺直、不牵扯攀附的高尚品质;再次“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写出了莲如傲然不群的君子一样,凛然不可侵犯。

    文章第一段以菊花和牡丹衬托,表明自己独爱莲花,并描绘莲花的形象,赞美莲花的品格。第二段与菊花的“隐逸”、牡丹的“富贵”相比较,点明莲花“君子”的比喻意义,表明对君子的向往之情和洁身自好的生活态度。

    全文以托物言志,以莲喻人,通过对莲花的描写和赞美,歌颂了君子“出淤泥而不染”的美德,表达了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尚品格和对追名逐利的世态的鄙弃和厌恶。

    叶唐这篇《爱莲说》一出,众人脸色都变了,朱常志和华安脸色也变了,尤其是朱常志,脸色苍白,几乎要站立不稳,叶唐将莲花比喻为君子,也就等于是在说他自己是君子。

    他是君子的话,那他朱常志岂不就是小人了?

    朱常志有此想法,在场之人一样都有了这种想法,回想之前朱常志的不依不饶,得寸进尺,与小人行径无耻小人有区别吗?

    望着周围不屑,鄙视,鄙夷,轻蔑的目光,朱常志面无血色,只要今天的事被别人原原本本传扬出去,他朱常志的名声将彻底烂大街臭掉,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要臭。

    喉咙一甜,朱常志一口血就喷了出来。

    (谢谢低调奢华,他乡的灯火,幻之泪痕,带草帽的路飞四位兄弟的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