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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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枝之的车就停在公寓楼下的车库,他把邰笛放在副驾驶上后,帮它系好了安全带,抬鞋踩了一下油门,这辆十分普通的大众牌私家车,就往本市最豪华的娱乐场所驶去。

    大冬天,白雪皑皑,行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恨不得连眼睛都躲在棉帽子底下。

    马路的落雪被清洁工人扫到角落,方便车辆和行人匆匆而过。

    车平稳地行驶着。

    邰笛仍然不放弃自主选择主人的机会,他耷拉着狗耳朵和狗脑袋,皱着可爱的狗脸,一脸委屈的模样,见宁枝之不理他,就时不时发出微弱的哼哼声,想要引起宁枝之对他的注意。

    车外的雨刷器簌簌地扫着雪,以便车内人的视线不至于那么模糊。

    行车过程中,宁枝之看也不看邰笛一眼,他的视线笔直地朝向对面的人行道,此时车辆不能通行。斑马线边上有一排戴着黄帽子的小学生,有秩序地喊着“一二一”的口号向前走去。

    此情此景触景生情,邰笛咧着嘴巴对系统笑了一声。

    系统不理解道:“怎么了?”怎么动不动就傻笑。

    邰笛感慨万千,道:“我现在看着这些小学生,就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那时候我也像他们一样,穿着土里土气的学校制服,不敢早恋,不敢翘课,忘戴红领巾就难过得以为天要塌下来。”

    系统听完邰笛这番回忆,若有所思,缓缓道来:“所以上大学之后,你为了弥补这些遗憾,就经常穿破洞牛仔裤和破洞帆布鞋,不仅谈恋爱,还是和男人谈恋爱,不仅和男人谈恋爱,还疯狂地找不同的男人谈恋爱。别说翘课了,一学期都和男朋友在图书馆秀恩爱,连毛概老师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年年挂科,白瞎了那名牌大学生的称号。”

    邰笛惊奇不定,以为系统是他肚里的蛔虫,道:“你怎么知道这些?”

    事实上,宿主,宿主。顾名思义,宿在主人的身体里。就像蜗牛柔软的躯体,住在坚硬的空壳里。

    系统的确住在邰笛的身体里,也的确算是他肚里的蛔虫,他所有的喜怒哀乐,系统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系统道:“你这些光辉事例,我都有资料。”就算没有,就邰笛那点小破肠子,这种事那么明显,谁猜不到?

    *

    丽皇建在市中心,而宁枝之的住处偏向郊区,路途相差好几十公里。

    这一路,公路开阔通畅,鲜少有别的车辆,而宁枝之用一百出头的速度,开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有到达目的地。

    路上,邰笛坐车坐得有些无聊,他用狗独有的语言哼起了tfboys的新歌。可惜狗是狗,即使那些熟悉的旋律铭记于心,从狗嘴巴里转换,它就又变成了一段高低起伏的的汪汪声。

    这一段哼曲,属于邰笛有感而发。

    也属于无心插柳柳成荫。

    一直把邰笛当做空气的宁枝之,难能可贵地瞥了邰笛一眼,赏赐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

    所谓绿眼睛,迷人起来堪比全天下最珍贵的宝石,心动得能引诱别人把天上的星星摘给他。然而,它凶起来,就能让人联想起地底深处一簇簇的鬼火,又或者是表面浮着苔藓的死水。

    邰笛被宁枝之犀利的眼神吓到了,他呆愣地张着嘴,小身体害怕得往后一缩。

    宁枝之凛了凛神,他从邰笛地方收回视线,手握着方向盘,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敲着方向盘的一侧,语气缓慢且平静。

    “小狗,不要哼了。”

    谁是小狗?我有名有姓,大名邰笛。

    宁枝之顿了顿,又无情地戳穿事实:“太难听了。别人会以为我在杀狗的。”

    “……”

    真的有那么难听吗?

    邰笛无比心塞。

    他生气了,不再偷看宁枝之漂亮的侧脸,傲娇地扭过脑袋,伸着两条短腿的小腿,乖乖巧巧地躺在米白色的座椅之上。

    这个姿势特别像是狗在看窗外的风景。而且还是只目含忧郁的狗。

    宁枝之无意间目睹这一幕,心下一顿,突然有些后悔把狗还给沈元的决定。这么通人性的狗,这世间都难见,如果养着养着养出感情了,也算是一件成就。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说好还给沈元就应该还给沈元,他决定的事情,从来没有反悔的打算。

    邰笛敏感地察觉到了那双绿幽灵般的眼睛……在他背后投来灼灼的视线。

    他毛茸茸的身体抖了一下,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颤颤巍巍地往旁边看了一眼。

    宁枝之面无表情地和他对视。

    邰笛深吸气,心想,输人不输阵。

    来,泰迪,用眼神杀死他。

    邰笛立刻启用了他平常对系统翻白眼的经验,尝试着对宁枝之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过后,他觉得自己扬眉吐气,异常兴奋,不仅两条腿,带上两只手都兴奋地颤抖起来,如果这时恰好来段节奏明快的音乐,他就能动感地跳起舞来。

    宁枝之再次收回视线,沉默地思忖,他把它还回去的决定,还是对的。

    这只泰迪犬,好像,有狂犬病。

    *

    一人一狗,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一段还算漫长的车程。

    又过了一会儿,车终于行驶到了目的地。

    丽皇到了。

    丽皇果然不愧为全市最豪华的娱乐场所,它建筑高大,外观金碧辉煌,仅仅是傍晚六点多一些,它的门面处就启动了无数盏灯,小灯,大灯,霓虹灯,无数灯光闪烁,戳瞎人眼。连“丽皇”这个大写的招牌,也是由红红绿绿的灯光组合而成的,金光熠熠,十分惹眼。

    宁枝之先解开自己的安全带,后又帮着邰笛解安全带。解安全带的过程中,宁枝之修长微凉的手指,在不经意间,时不时碰到邰笛柔软的小肚子,有点痒,但又感觉很舒服。邰笛忽然没节操地幻想着,要是宁枝之能够顺便揉揉他的小肚子,他会更开心的。

    邰笛的脑海里略过这一诡异念头,他莫名有点害羞,趁着叶枝之帮他解安全带,他掩饰性地往车窗外看去,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就看到了一位大熟人——他的前主人,沈元。

    沈元今天穿了一件暗紫色的皮夹克,铆钉像是“不要钱”地装饰在外套的各个角落,看上去又酷又拽,十分符合本人花心大少的人设。与前几天不同的是,沈元剃了一个光头。别人都说,光头是最能检验颜值的一款发型。

    这话说得不假。

    至少沈元这个大帅哥,剃了光头以后非但没减分,反而多了一些落拓不羁的潇洒味道,这世上有很多女孩子,就喜欢这种痞痞的小坏,而沈元也显然深谙此道。

    系统当然也看到了沈元,他由衷地感慨道:“沈元果然器重宁枝之。知道宁枝之对丽皇的结构不熟,抛下那些酒肉朋友和美女画皮,特意跑到丽皇的门口来接宁枝之。”

    邰笛不太懂这些虚虚实实的关卡,问道:“跑到丽皇门口等人怎么了?”

    “普通人等人当然可以啊。”系统道,“可他是鼎鼎有名的沈元沈公子啊。这丽皇人来人往的,无论是小姐,还是服务员,或者是一起过来玩的客人,有谁不认识这沈元这个财大气粗的老客户?他沈元能等人,绝对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邰笛听出系统话里有话,心里有了一些猜想,又觉得有些不对。照理说,沈元可是切切实实的直男,从初中开始就交女朋友,至今交的女朋友数量,完全可以和他交的男朋友数量相媲美。

    沈元换女朋友的速度可比换袜子要勤快得多。

    这大少从小就学习御女三百六十计,现在系统却明里暗里地告诉他,沈元深深地暗恋着宁枝之……这怎么可能?

    打死他都不相信。

    系统语重心长道:“反正你多惦记着点这人,记得多多堤防他。他是不会让自己好不容易种植的绿色无污染良心大白菜,一不留神就被猪拱了的。”

    这话邰笛可不爱听。

    他反驳系统,道:“谁是猪,谁是猪?”

    系统已经对邰笛的炸毛有了抵抗力,他笑道:“我说错了,应该是好白菜被狗拱了。”

    邰笛的狗耳朵再次耷拉下来。

    无论多少次,它和系统比嘴炮。

    他都是战败的命运。

    ko.

    *

    眼见熟悉的车过来了,沈元心想总算等到了人,他面露笑意,嘴角轻扬着向上一弯,随后他大步走上前去,轻轻地叩响车窗的玻璃。

    闻声,宁枝之把车窗移下来。

    宁枝之看到沈元的脸,只是淡淡地点了下头,没有说话,也没有见到至交好友的喜悦。他沉思片刻,反而又重新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沈元见宁枝之这般举动古怪,不由皱了皱眉,却因为深知好友品性,并没有出言阻止他。

    “你来得正好。”宁枝之淡声道。

    这样他就不用进去找沈元了。这乌烟瘴气的地方,他还真懒得去。

    宁枝之指了指坐在他身边的邰笛,面无表情地对沈元说:“把它抱走。”

    沈元这才发现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邰笛,他的嘴角不停抽搐,其惊讶程度,宛如见到奇形怪状的外星人从ufo里走出来。

    他惊讶道:“你竟然把这么小的狗放到了副驾驶座上?”

    宁枝之瞥他,语气波澜不惊,坦然道:“不可以吗?”

    沈元摸了摸鼻梁骨,讪讪道:“可以是可以。不过就是有点危险,要是他乱叫打搅你开车,或者是爬到你腿上乱蹭,这可不太好了……”

    “这些都不会发生。”宁枝之道,“它挺乖的。”

    是挺乖的。不哭不闹。

    宁枝之一般可不夸人,更何况是夸一只狗。

    沈元愈发惊奇,向邰笛投去疑惑的视线。邰笛心里充满被宁枝之夸奖的喜悦,遇到沈远迎面而来的目光,他扬眉吐气地昂着骄傲的小脑袋。

    不过片刻后,宁枝之想起了在路上,这狗魔怔似的癫痫模样,他又不确定“乖”这个词语能不能用在这狗身上了。

    宁枝之沉吟,又补充了一句:“不管它听不听话,你都放心吧,来的路上我给他寄了安全带。”

    沈元奇道:“是人用的那种安全带吗?”

    宁枝之看他,反问道:“难道有给狗用的安全带?”

    “……”

    沈元艰难地颔首。当然有啊,给狗用的安全带。

    这么小的狗,系着人类尺寸的安全带,真的能保证安全性吗?这种用菊花想想都知道的答案,宁枝之竟然想不到。

    看来,他宁枝之漂亮的脑袋里,完全塞满了他那些嗷嗷待哺的粉丝,而忽略了日常生活中的常识吧。

    他这种人,能活到今天,也算走了狗屎运了。

    想到这里,沈元不禁扪心自问。

    他为什么要交宁枝之这样的好友?

    不懂。

    系统觉得有趣,把沈元全部的心理活动一一告诉了邰笛。

    邰笛窝在柔软的副驾驶位置上,心里叽里咕噜地吐着泡泡。

    ——有什么不懂的?难道大家不都是看脸交朋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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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元是个大忙人,与宁枝之周旋的途中,他抽空接了个电话。沈元忙着去远处接电话,邰笛把握这大好时光,肆无忌惮地爬到宁枝之的腿上乱蹭。

    这次宁枝之倒没什么特别的排异反应,竟然还时不时地宠幸一下它,用温暖的手掌心蹂.躏着它毛茸茸的小脑袋,只不过脸上依然保持着那副淡漠的表情,空出另一只手懒洋洋地支着下巴。

    他目光无神,似在发呆,视线正对着车窗外的风景。

    绿眸倒映着窗外厚重的雪景。

    这只泰迪犬倒更像是手边的玩具,喜欢了摸一下,不喜欢了就不碰。

    邰笛莫名其妙地有些兴奋,他得寸进尺,喜滋滋地用狗脑袋猛烈地撞着他的敏感部位,以表示亲热。

    片刻后,男人的裤裆迅速鼓出来一大块。

    起反应了。

    宁枝之:“……”

    正常男人都忍不了这种调戏。要是这狗是个人,妥妥的就是性骚扰了。

    宁枝之是个同性恋,还是一个从小学就发现自己性向的同性恋。

    然而,他还是个童子鸡。

    他很清楚这圈子里,有很大一部分人热爱*,去趟gay吧就能找到一个炮.友,从来不节制这方面的生活。宁枝之作为一个小学就开窍的gay,却从来不出入gay吧这种地方,也不在网上乱交友。

    不是他性冷淡,相反他的性.欲还挺严重的,每天必定晨勃,一天打自.慰三次。

    但是这种方面的需求再怎么严重,都比不过他的洁癖程度。

    宁枝之完全不能想象,在街上随便找个男人就上床的日子。他连自.慰都会戴手套,更不用提别的了。

    眼见那玩意儿越来越硬。

    宁枝面色铁青,他靠着单身多年的毅力,尝试着把这欲念消散下去。

    他的脸色也从面无表情转变成了隐忍,又从隐忍转变成了怒意。

    宁枝之蹙着眉,嘶地吸了一口气,不断暗示自己不要和一只什么都不懂的犬类计较。可惜没过多久,宁枝之便宣告暗示失败,他忍无可忍,一把拎起它的脖子,移开驾驶座这边的车窗玻璃,想要以丢垃圾似的把这条作乱的狗丢出去。

    被宁枝之拎起来的邰笛,惊恐万分,两颗黑葡萄似的眼珠子瞪得十足地大。

    他感到了绝望。

    窗外呼呼地飘着雪,北风怒吼的声音呼啸而来,像是有股强大的吸力,想把邰笛这条被玩弄于鼓掌之中的小狗,顺着逆流往广阔的雪海中冲出去。

    邰笛垂死挣扎,四条小细腿不住地转圈,在半空中游泳,试图逃离那股可怕的力量。

    宁枝之斜睨了他一眼,嘴角轻蔑地勾了一勾。

    邰笛一边扑腾一边充满怒意:“他这是在嘲笑我吗?”

    系统也乐于看宿主出丑,慢悠悠地回答他。

    “是啊。”

    “我在他心里读到了四个字。”

    “不自量力。”

    邰笛欲哭无泪。

    “你在做什么?”

    从车外传来的男声拯救了他。

    沈元方才打完电话,把头探进宁枝之的车窗内,惊诧地发现了好友虐狗的行为,立刻皱着眉头说:“宁枝之,你有病啊……快把它放下来。”

    宁枝之表情平静,闻言,他微一颔首。

    “好。”

    宁枝之说放手就放手,脆弱的泰迪犬就从半空中坠落下来,“腾”地滑到在座椅上,差点没刹住车……往座椅底下滑下去。

    邰笛这一番死后劫生,仍是心有余悸,他葛优躺般倒在座椅上,两条狗腿呈大字型趴开,满脸都是生无可恋的死相。

    沈元虽不是爱狗人士,但也还是存着普通人该有的同情心。

    他皱了皱眉头,口吻微微有些责怪的意思:“你看看这狗,多可怜啊。”

    邰笛感激地瞅了沈元一眼,在心里狠狠地点头。

    宁枝之仍然无动于衷。

    沈元被忽略,心里大感不快,他立刻抓着宁枝之的小辫子来斥责他。

    “你这种行为,要是被拍成小视频,放到微博上,你就等着被取关,被脱粉,妥妥地过气吧。现在沉迷于网络的妹纸们,可都是些爱狗人士,拿狗当家人的那种……”

    宁枝之淡淡地瞥了好友一眼,道:“它做错了事,就该受到惩罚。”

    沈元认定宁枝之虐狗的事实,才不相信宁枝之的狡辩,问道:“它一条狗,能犯什么错事?”

    宁枝之没说话。

    他的脸皮还没厚到,把狗撞他命根子,结果起了反应的事说出来。

    沈元服了他,又道:“我丑话说在前头,这狗你不能还给我,就算给我,我也不会养的。”

    宁枝之不解道:“为什么?”

    沈元皱起浓眉,哀怨地吸了口烟,装可怜道:“这狗,本来是我买来,想要送给莉莉,当她的生日礼物的。可五天前,莉莉为了一个小角色,竟然背着我偷偷摸摸和片场的导演上了床。你说……我怎么可能忍得下这口气?又怎么可能忍得了这条晦气的狗?”

    系统查到了有关于莉莉的资料,很有职业操守地告诉宿主这段事迹,它劳神在在地说:“几天后,沈元假装不知妹子被潜规则的事,推荐给她一家不太正规的整容院。妹子整容手术失败,原先的娇俏不复存在,那张蛇精脸僵硬无比,压根不能看,出门一定要戴口罩,否则极为容易吓到路边的小孩。”

    一个花季少女,职业还是模特,近期还有往演艺圈发展的打算。要是脸毁了,星途差不多也毁光了。沈元这招厉害,一箭双雕,摸透了莉莉心里最渴望的,却也是最害怕的东西。

    邰笛不禁抖了抖耳朵,惊恐地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好狠……”

    不行。他不能被这个沈元带走,要是沈元睹物思人,也把他带到狗狗美容医院,来个毁容手术怎么办?

    这他可受不了。

    做不了人,至少在狗界也算一代帅哥萌物。俗话说得好,头可抛,血可流,脸蛋不能毁。

    他一定要想办法留在宁枝之身边。至少宁枝之打狗不会打脸。

    *

    听完沈元这番话,宁枝之长时间没有做出任何表态。

    半晌,他才困惑地问道:“莉莉是谁?”

    “……”哈?

    沈元抹了一把脸,难以置信地问道:“我说了这么多,你连莉莉是谁都不知道?”

    宁枝之有些不太高兴。

    他一定要记住莉莉这种无足挂齿的人吗?

    宁枝之很自然地说道:“我不记陌生人的名字。”

    沈元道:“她不是陌生人啊……莉莉她是我的前女友啊。很早之前,我不就和你提过她吗?你都没记在心上?”

    宁枝之懒得看他,道:“你前女友那么多,我怎么可能记得住。”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前两天,宁枝之去他家做客,他不就用了好几个小时,大道阔论地和宁枝之讲了有关莉莉的风月事?难不成那天,宁枝之压根没有听他说话?

    沈元心感痛苦。

    宁枝之这是明明白白地忽视了他。

    邰笛瞅着沈元一脸便秘的表情,有些同情他。沈元这种被宁枝之忽视的痛苦,他也很能感同身受。他就经常被宁枝之无条件地忽视,无论打滚卖萌都吸引不了这人的注意力。

    沈元默默地舔舐内心的伤口。

    片刻后,他认命地叹了口气,道:“好吧,有关莉莉的事我们撂过不提。你先说说看,为什么要把这狗还给我?要是理由说得充足,我可以考虑接手这个烫手山芋。”

    宁枝之把嫌弃地看了眼邰笛,道:“它掉毛,我忍不了。”

    “啊哈?”沈元笑出声来。

    宁枝之皱眉,问道:“又怎么了?”

    沈元道:“……你是说,泰迪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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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元发出一连串的嘲笑声,不相信地又重复问了一遍:“你是说泰迪掉毛?”

    宁枝之斜他:“不行吗?”

    沈元啧了一声,道:“你难道不知道泰迪犬是不会掉毛的吗?”

    宁枝之不信,道:“狗都会掉毛。”

    沈元说:“当初我买给莉莉泰迪犬,给她当生日礼物的时候,就想过掉毛的问题。我做过挺多研究的,专家说,泰迪犬属于梗类犬,梗类犬的猫是不容易掉的。”

    宁枝之微微蹙眉,道:“可我两只眼睛都看到它掉的毛了。”

    说着,宁枝之又一言不合就拎起邰笛,把它悬停在半空中,他用指尖挑起它的一根毛发,玩弄了起来。

    “我每天打扫客厅三次。”

    “沙发底下,电视机旁边,书架附近,那些毛发,都是这条狗的。”

    “咖啡色的,我不会认错,虽然数量不多,但是我很厌恶它们。”

    沈元无言以对:“……”

    宁枝之与沈元谈话的期间,邰笛一只乖乖地待着,宁枝之要拎它,它就给他拎,宁枝之要玩毛,它就把毛给他玩。

    作为一只宠物,早就仁至义尽。

    结果他宁枝之说的那是什么话?什么叫虽然数量不多,但是我很厌恶它们?

    你厌恶,还用手指头卷我身上的体毛做什么?你厌恶,嘴角怎么还含着这种似有似无的笑意?

    你肯定很爱我,这些都是口是心非。

    系统读到宿主这只狗的自恋心理,不忍直视,它打破邰笛做的白日梦,道:“虽然你是狗,但我的程序还是能显示宁枝之对你的好感度的。很不幸,宁枝之对你的好感度是,0.”

    “……”

    邰笛难以相信这个官方数值。

    它这么英俊潇洒的一条狗,人见人爱,花见花看,妹子和基佬都爱。怎么好感度能是零呢?

    系统叹了口气。有关好感度的内容,它以前和宿主提过了,当初邰笛信心满满地说都记住了,结果现实情况一来,理论知识就是零分。

    “所谓的好感度,指的是爱情,爱情你懂吗?那是一种“想要和他亲吻,想要脱光衣服和他上床,想要抱着他死”的激烈感情。你确定宁枝之会对一条狗产生所谓的爱情?他又不是恋狗癖。”

    想要和狗亲吻,想要脱光衣服和狗上床,想要抱着狗死。

    哎——这也太重口了吧。

    作为主人公之一的狗,邰笛的眼里闪烁着激动的光芒。

    系统早已生无可恋。

    “不过。”邰笛认真地询问系统,他纠结地说道,“这么说来,只要我一直是狗,宁枝之是不会对我产生爱情的?”

    系统道:“废话。”

    邰笛用狗爪子捂住悲伤的狗脸,心如死灰,对系统说:“那这个世界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嘛。你怎么能这么狠心,让我穿成一条狗。”

    系统道:“我早和你说过了。愿赌服输。你以为输的代价很容易吗?”

    “……”邰笛叹了口气,莫名怀念起无敌容易攻略的顾清溪来。

    这么多攻略对象,系统最喜欢的就是顾清溪。对系统来说,顾清溪就是隔壁家的孩子,要多顺心就有多顺心。

    系统哼了一声,道:“让你不好好珍惜。现在后悔了吧?”

    邰笛露出向往的微笑,道:“没有啊。我还没玩过人兽呢,好想玩。”

    “……”无药可救,指的就是这种人吧。

    *

    沈元也不太清楚一向不掉毛的泰迪犬,突然掉起毛来的原因。

    他打着马虎眼,对宁枝之说:“下次你带他去宠物医院看看吧,我这个外行怎么可能知道原因?太为难我了吧。”

    宁枝之并不想去什么宠物医院,他就想把泰迪犬还给沈元。

    他养朵花,花会死,养乌龟也会死,连养仙人掌或者多肉都能养死。这只那么有灵性的狗,在他手里只能遭罪。

    沈元才猜出了宁枝之的不愿意,他用那在风月场上的三寸不烂之舌,试图劝说宁枝之:“你看啊。这狗买来之前,在我手里都好好的,怎么一到你是手上就脱毛了呢?你这里头肯定出了点问题。你不得负起这个责任?”

    宁枝之沉思片刻,微一颔首。

    “也对。”

    他解开安全带,挑眼看向沈元,道:“我抱着它,你来开车。”

    沈元一头雾水:“我开车做什么?”

    “开车去宠物医院。我不知道这边哪里有宠物医院。”

    话音刚落,宁枝之又忍不住揉狗脑袋,这次邰笛不打算让他揉了,愤怒地抬起一只爪子,“啪”地一下拍开男人的手背。

    沈元:“……”

    他不是在做梦吧?这狗还会傲娇?

    宁枝之却早已习以为常,他抬起那只被拍红的手,重新揉起了邰笛的小脑袋。不仅如此,他还很有心计地加重了力道,仿佛在用这些细小的行动来惩罚和掌控他。

    沈元恍如梦中,他烦躁地掐着眉心,道:“枝之,现在恐怕还不行,我还有一个大客户在丽皇等我谈生意呢。我记得附近有个宠物医院,晚上九点半才会关门。我过会儿就结束应酬,然后陪你去找宠物医院。”

    宁枝之也没什么要紧的事,便说:

    “好,我在车里等你。”

    沈元心里不太舒服。

    每次都是这样,在宁枝之眼里,这全市最豪华的ktv就像是什么毒蛇猛兽,沾染不得,一旦沾染,就会弄脏他那颗干净的灵魂似的。

    沈元挤出一抹微笑,把手伸进车窗内,强硬地拉住宁枝之的手腕。

    “……”

    放开那混血!

    邰笛的脑海里不停闪现着黄色预警。

    沈元道:“你就进去丽皇里面玩一玩啊。挺好玩的,没你想象得那么肮脏。”

    宁枝之不动声色地抽回手腕,语气平平,道:“我有洁癖。”

    沈元呵呵了两声,眼底闪着微怒,道:“你这是嫌我这种人脏?”

    宁枝之道:“我没这么想过。”

    他和沈元的确是两种人。沈元浪荡不羁,家境富贵。宁枝之和的家境虽然不差,可离沈元那个程度的差了一大截。更不用提他那严重的洁癖情结,压根不应该交到沈元这样的好友。

    可世事就是那么难料。

    他们两个格格不入的人,却成了十多年的好友。

    或许也是因为孤单吧。宁枝之个性冷淡,圈子太小,交不到好友。沈元虽然圈子大,可是广而泛滥,大多数人都是因为沈元的身份接近他,没有真正想和他做友人的。

    “宁枝之,你跟不跟我走?“沈元握紧拳头,逼着威胁他,狠厉地说道,“你要是不和我进去,就说明我猜得没错,你就是看不起我这种人。”

    情敌,情敌,情敌。

    邰笛顿时充满危机。看沈元这架势,哪里还有几分普通朋友的模样?

    难道真被系统说对了?沈大少爷其实是个双性恋,不仅男女通吃,还想吃窝边草?

    系统道:“来,关门放狗。”

    邰笛一跃而起,目露凶光,想要狠狠咬住沈元的手腕,给他颜色看看。

    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无比骨干。

    沈元一看泰迪犬像疯了似的往他这里扑来,连忙一巴掌飞过去,把狗打落在柔软的座椅上。

    再次被折腾的邰笛,几乎要一命呜呼。

    他垂着脑袋,歪着身体,肚皮一起一伏,奄奄一息地躺倒着。

    系统也有点心疼他,问道:“疼吗?”

    狗身龇牙咧嘴。

    它这是在护主?

    宁枝之心头微微一动,他把邰笛抱到怀里,掀起眼皮,冷冷地对沈元说:“行了。不就是跟你进去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跟你走。”